111年度自由車裁判增能研習會實施辦法

111年度自由車裁判增能研習會實施辦法

  • 依據: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體總業字第1110002748號函核定辦理。
  • 宗旨:為提升我國整體自由車運動水準,特辦理本活動。
  • 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
  • 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
  • 承辦單位:台北市體育總會自由車協會
  • 授課日期:111年12月24日(六)共ㄧ天。
  • 地點:臺中市立大甲高級中學
  • 講  師:由本會聘請國內運動科學知名講師及自由車專家擔任。
  • 名  額:以40名為限(報名人數超過時,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),20人以上即開班。
  • 實施方式:
  • 由本會規畫課程、遴聘講師,以集中上課方式辦理。
  • 本講習會上課性別平等教育、心理課程2小時、規則更新+案例研討5小時,合計8小時,
  • 講習會期間中餐由承辦單位提供,交通、住宿事宜請自行處理,響應環保也請學員自備水杯。
  • 報名資格:具備下列所有資格者
  • 具備全國A級裁判證者
  • 具備全國B、C級裁判證,欲展延效期者(非晉級課程)
  • 說明:依照國體法規定,各級教練\裁判證,於111年1月10日仍在效期內者,

包含國家級運動教練證,必須於114年12月31日前申請展延(每次四年),期間每年必須參與增能課程至少6小時,四年總計48小時

*B、C級裁判證可透過參加升級課程取得晉級(C級持滿2年,B級持滿3年)

  • 報名手續:
  • 一率採線上報名,不受理電話報名、臨時報名,報名網址:
  • 報名時須準備下列資料:
  • 報名表(線上填寫)
  • 教練證、裁判證(上傳圖片)
  • 報名費:新台幣800元整,限額40人

匯款至本會帳號:

台北富邦012 社子分行6502

帳號:00650102015546

戶名:台北市自由車協會

(報名費含講師費、教材費、茶點、午餐費、 保險)

  • 上述資料如不齊全者,恕不受理報名。(截止日期未繳交費用者視同放棄)
  • 報名截止日期:111年12月10日12:00 (額滿立即截止)
  • 報到日期:
  • 民國111年12月24日上午07:30(臺中市立大甲高級中學)
  • 報到及上課地點:臺中市立大甲高級中學視聽教室
  • 上課相關規定:參加學員必需全程參與課程。
  • 修滿全部課程者,核發增能時數證明。

本實施辦法經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、教育部體育署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探索更多來自 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 Chinese Taipei Cycling Association 的內容

立即訂閱即可持續閱讀,還能取得所有封存文章。

Continue read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