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全國自由車少年場地錦標賽競賽規程

106年全國自由車少年場地錦標賽
競賽規程106.6.30
  • 依 據:本競賽規程奉教育部體育署106年4月28日臺教體署競(三) 字第1060012317號函辦理。
  • 宗  旨:(一)推展自由車場地賽運動風氣,促進全民體育,培養優秀選手,提高運動水準。

(二)106年度潛力運動選手培訓計畫培訓選手的檢測。

  • 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
  • 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
  • 協辦單位:高雄市體育處
  • 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
  • 比賽日期:民國106年6月30日 (五)。
  • 比賽地點:高雄市立楠梓自由車場。
  • 參加單位:以縣、市、學校或服務單位為單位,組隊報名參加。(若報名隊數過多,導致發生賽程無法在賽事期間內完成的情況,大會保有競賽項目、參賽人數調整或進行參賽隊伍篩選的權利)
  • 參加資格:
    •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。
    • 出場比賽時必須攜帶身分證,以備查驗,否則不得參加比賽。
    • 每位選手僅可代表一隊參加,如發現跨校報名,將取消參賽資格。
  • 分  組:
組  別 資  格
男子青少年組 15~16歲,民國90~91年出生者
女子青少年組 15~16歲,民國90~91年出生者
男子少年組 13~14歲,民國92~93年出生者
女子少年組 13~14歲,民國92~93年出生者
  • 比賽項目:
項目 男子青少年組 女子青少年組 男子少年組 女子少年組
競輪賽
集體出發賽 5km 5km 3km 3km
領先計分賽 12km 12km 10km 10km
團隊競速賽
團隊追逐賽 3km
  • 報名辦法:
    • 註冊人數明細表:每位選手參加項目以二項為限,不含團隊項目,不足三隊(人)取消該項項目。
項   目 男子青少年/ 女子青少年/ 男子少年組/女子少年組
註冊人數 出場人數
競輪賽 3人 2人
集體出發 3人 2人
領先計分賽 3人 2人
團隊競速賽 4人 2人
團隊追逐賽 5人 4人
  • 每日中午十二時以前必須向大會提交翌日賽程之選手出場確認單,經確認後,無故不出場比賽之選手,將處以新台幣貳仟元整罰款,於繳清後始得繼續比賽;未繳交者,則取消繼續比賽資格。每一隊所註冊之選手,都是該隊的後補選手。團體項目,可於賽前30分鐘至一個小時前進行參賽名單之確認或更換。
  • 需填妥【報名表】、【切結書】、【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】【報名費】(本會選手會員每人新台幣300元整、非會員每人新台幣500元整)於規定報名時限內郵寄至本會,報名資料不全者、將不予受理,視同未報名。大會將不接受臨時或追加報名,如未參賽,所繳報名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。報名地址: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160號(自由車場左側) (楊惠媫小姐收),電話:07-3556978。
  • 依國際自由車總會(UCI)安全條例之規定,凡參加競賽型比賽之選手,必須自行辦理保險,大會將辦理公共第三人意外責任險。
  • 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6年5月15日(一)止受理報名(以郵戳為憑)。
  • 報到與領隊會議
日期 時間 內容 備註
106

6

29

18:00~18:30 1.      選手檢查證件

2.      領取比賽用品

3.      填寫參賽確認單

※  當天未完成確認者不得參加比賽
18:30~19:00 領隊會議 ※  繳交參賽確認單

※  請務必出席領隊會議,以免選手權益受損

19:00~19:30 裁判報到
19:30~20:30 裁判會議
  • 獎 勵:

(一) 每一項均取前六名,第一名頒發金牌及獎狀、第二、三名頒發銀、銅牌及獎

狀;四、五、六名發給獎狀。

(二) 團體總錦標:錄取總優勝(男子青少組、女子青少組及男子少年組、女子少年

組合計)前三名隊伍分別頒給團體冠、亞、季軍總錦標。

(三) 錦標計算法:各組各項取前六名,給予七、五、四、三、二、一計分,積分

最多為總冠軍,如有兩單位積分相同時,則以在競賽中所獲得金牌數最多者

為先,如金牌數相同,則以銀牌數多寡判定之,餘此類推,若完全相同不能

判定時得並列,其所遺留之名次不遞補。

  • 頒獎典禮:
    • 頒獎典禮,頒發前三名,前三名優勝選手必須穿著整齊運動服與運動鞋親自出席頒獎典禮,無故不到者,將依照大會規則之規範進行罰款並沒收獎勵,也不予遞補。
    • 頒發團體總錦標,優勝隊伍務必派一位代表,穿著代表該隊服裝出席頒獎典禮,無故不到者,將依照大會規則之規範進行罰款並沒收獎勵,也不予遞補。
  • 器材服裝:
    • 車輛後輪須固定,不得使用公路車改裝;車輛檢查不合規定者,不得參加比賽。
    • 須穿著比賽服裝、車鞋、須戴符合安全標章的自由車專用安全帽,裝備不合規定者,不得出場比賽。
    • 必須穿著向本會註冊之服裝,否則不得比賽。
場地賽
組別 齒輪比 禁用碟輪/碳纖維製刀輪,輪框的寬輻不可超過50mm 限用鋼或鋁等金屬製車架
15-16歲組 6.84(49*15 or 48*15)  
13-14歲組 6.84(49*15 or 48*15)
  • 申  訴:
    • 程序:應由單位領隊或教練,於30分鐘內,簽字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,並以審判委員會判決為終決,提出申訴,同時繳交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整,申訴不成時沒收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。
    • 不得當場質詢裁判,以維競賽之進行。

 

  • 規  則:一切遵循國際總會(UCI)最新修定之自由車規則(場地賽規則、判罰規則等)。
  • 賽事期間,如遇天候因素(雨天、風大、天色灰暗等)等不可抗力之事,導致賽程無法全部舉行,則已經進行部分賽制的賽事項目將依既有的比賽結果決定之,不再擇期舉行;而未舉行的賽事項目也不再擇期舉行。
  •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,並報體育署備查後公佈之。
106年全國自由車少年場地錦標賽
報  名  表
隊名:                £男子青少年組  £男子少年組  £女子青少年組  £女子少年組
地址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E-mail:            電話:
領隊:          教練:            管理:         隊長:
編號

出生年

月日

身分證

字號

競輪賽 集體出發賽 領先計分賽 團隊競速賽 團隊追逐賽 公假函 報名費 就讀學校

或服務單位

註冊人數 3 3 3 4 5
出場人數 2 2 2 2 4
1
2
3
4
5
6
7
8
9
10
合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計
(本人報名資料,僅供主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使用)
 

切    結    書

 

立切結書人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同意參加「106年全國自由車少年場地錦標賽」,於比賽期間,如發生意外之情事為非大會因素所導致,則一切損失與責任,均由立切結書人負責,並願意放棄申訴抗辯權。

此致

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

立切結書人:

身份証字號:

地      址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   華   民   國  106  年      月       日

學校單位簽章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日期:      

106年全國自由車少年場地錦標賽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隊伍保險&公假名單(務必填寫)

 

排序 職稱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服務或就讀單位

全銜及其職稱

服務單位地址 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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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年全國自由車少年場地錦標賽規程-05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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