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會第十二屆理事長暨理監事選舉-選舉人須知事項
本會第十二屆理事長暨理、監事選舉-選舉人須知事項
本會第十二屆理事長暨理、監事選舉活動已展開,候選人參選政見並已公告於協會網頁及體育署網頁,請逕行上網參閱。有關候選人選票劃記須知如下:
- 本屆理事長、理事及監事選舉採通訊選舉方式辦理;相關選票於3月30日依通訊選舉規定,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會員所在戶籍地址(身分證件背面表示地址),請會員留意查收。
- 會員若於4月3日後未收迄選票,請至戶籍所轄郵局查詢,或來電至協會告知,以維護您的會員權益。
- 選票收訖後劃記注意事項:理事長選票採無記名單記法,請於選票上劃記一名,未劃記空白則為廢票。
- 理事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,每張選票可劃記理想候選人至多17位,超過可劃記人數則為廢票。
- 監事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,每張選票可劃記理想候選人至多5位,超過可劃記人數則為廢票。
- 劃記後選票請置入回郵封套彌封,免貼郵票(掛號郵資已付)至郵局櫃台交寄,並索取收據備查(勿投遞郵筒);並請於107年4月30日前寄出(郵戳為憑),逾期或未使用內附封套寄出視同廢票,選務小組預訂於107年5月8日辦理開計票(地點待訂,另行公告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