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B級裁判講習會

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106年度B級裁判講習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實施辦法

一、宗  旨:為提昇國家裁判執法品質,隨時接受國際新的裁判法規,使國家裁判有學理印證實務之經驗特舉辦該次講習。
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。
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

四、日  期:1.學科:民國106年11月24日至25日(五~六),共二天。

2.術科:民國106年11月26日(日) ,共一天。

五、地    點:學科&術科:高雄市楠梓自由車場

【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160號】

六、參加對象:凡具有下列資格者。

(1)具有C (省、院轄市) 級自由車裁判資格二年以上實務經驗者。

(2)具有A、B級自由車裁判資格者。

七、名  額:暫定100名(報名人數超過時,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)。

八、講  師:由本會聘請UCI國際自由車裁判趙錦山先生(中國籍)擔任。

九、報名手續:(一)自即日起至11月15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
(二)報名時請繳交下列資料:郵寄至81165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160號,

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 方梅鳳小姐 收(電話報名恕不受理)。

聯絡電話:(07)355-6978 Email:holly6552@gmail.com

  • 報名表。
  • 最近二吋半身相片二張。
  • A、B、C(省、院轄市)級裁判證影本乙份。
  • 報名費: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(含講師、午餐、保險、講義、證照)
  • 上述資料如不齊全者,恕不受理報名。

(請採現金袋併同報名表寄至本會)

十、報到日期:1.學科:106年11月24日(五)上午08:00至08:30。

2.術科:106年11月26日(日)上午08:00至08:30。

十一、報到/講習地點:高雄市楠梓自由車場

十二、證  書:(1)具備C級裁判證二年以上者修滿全部課程,並經考試70分及格者,

本會核發B級裁判證。

(2)已具備B級裁判證者則發放新證(需持舊證達兩年以上)。

十三、經  費: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補助,不足額本會自籌。

十四、本辦法報請教育部體育署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
106年度B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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