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年全國自由車公路菁英排名賽(一) 即日起開始報名囉!!!
105年全國自由車公路菁英排名賽(一)競賽規程
一‧依據:本競賽規程奉教育部體育署台教體署(三)字第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號函辦理。
二‧目的:(一)2016年度國家代表隊成員選拔參考依據
(二)105年度優秀或具潛力青年運動選手培訓計畫檢測依據。
(三)列為年度菁英積分排名依據。
三‧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交通部觀光局、屏東縣政府。
四‧主辦單位: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、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。
五‧協辦單位:屏東縣政府教育處、屏東縣政府警察局、屏東縣衛生局。
六‧比賽日期:民國105年5月16日(星期一)上午:08:30 。
七‧比賽地點:屏東縣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環灣景觀道路。
- 檢錄地點: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大會會場 。
- 比賽路線: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環灣景觀道路(一圈12公里)。
- 參賽年齡及分組:(每位選手只能選擇一個組別參賽)
組 別 |
年 齡 |
男子菁英組 |
19歲(含)以上,民國86年(含)以前出生者。 |
女子菁英組 |
19歲(含)以上,民國86年(含)以前出生者。 |
男子青年組 |
17~18歲,民國87~88年出生者。 |
女子青年組 |
17~18歲,民國87~88年出生者。 |
- 參賽資格:凡中華民國之國民且為本會選手會員者均可自由報名參加,出場比賽時必須攜帶本會105年度選手證,以供裁判驗證,否則不得參賽。
- 比賽項目:依據UCI規定,青年組齒輪比每一迴轉不得超過7.93公尺。
項目 |
男子菁英組 |
男子青年組 |
女子菁英組 |
女子青年組 |
個人公路賽 |
144公里 |
120公里 |
96公里 |
96公里 |
- 獎勵辦法:
- 各組別每一項目錄取前六名頒,發給獎狀乙只。
- 菁英排名採計方式:
- 每場選拔項目分數
名次 |
一 |
二 |
三 |
四 |
五 |
六 |
積分 |
7 |
5 |
4 |
3 |
2 |
1 |
2.最近一場選拔項目加權分數
名次 |
一 |
二 |
三 |
四 |
五 |
六 |
積分 |
14 |
10 |
8 |
6 |
4 |
2 |
3.菁英排名採計說明:自103年1月1日起,採每場選拔項目的給分標準累計(7,5,4,3,2,1),但最近選拔項目該場加權給分以倍數計之(14,10,8,6,4,2),有效計分方式以選拔當日往前計算一年內之效期。
- 報名辦法:採團體或個人自由報名方式
- 每位選手只能選擇一個組別參賽。
- 每位選手報名一個項目,報名費新台幣300元整。
- 需填妥報名表、切結書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連同報名費於規定報名時限內郵寄至本會,報名資料不全者,將不予受理,視同未報名。大會將不接受臨時或追加報名,如未參賽,所繳報名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。報名地址: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160號(自由車場左側) (藍秀梅小姐收),電話:07-3556978。
- 依國際自由車總會(UCI)安全條例之規定,凡參加競賽型比賽之選手,必須自行辦理保險,大會將辦理公共第三人意外責任險。
- 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5年4月25日(一)止受理報名(以郵戳為憑)
- 比賽規則:採用國際總會(U.C.I)最新自由車規則及大會競賽規則進行
- 報到與領隊會議:假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會議室。
日期 |
時間 |
內容 |
備註 |
暫訂 5/15 (日) |
17:00~17:30 |
競賽技術會議 | 17:00技術委員報到 |
17:30~18:00 |
1.選手檢查證件
2.領取比賽用品 3.填寫參賽確認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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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18:00~19:00 |
領隊會議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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暫訂 5/16 (一) |
07:00 裁判報到, 07:15~07:30裁判賽前說明 | ||
07:40~08:00 |
選手檢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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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08:30~ 12:15 | 公路賽 |
男子菁英組、男子青年組 |
|
08:40~ 11:30 |
女子菁英組、女子青年組 |
- 器材服裝:
- 需穿著比賽服裝、車鞋、安全膠盔,裝備不合規定者,不得出場比賽。
- 申訴:
- 有關競賽所發生之問題,除口頭提出外,應於賽後30分鐘內,簽字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申訴,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,並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,申訴不成時沒收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。
- 不得當場質詢裁判,以維競賽之進行。
- 菁英排名賽為遴選「代表隊」之賽事,入選為「代表隊」之成員(職員、選手等),需簽署「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代表隊切結書」。於代表隊組隊參加賽會期間,需遵守「代表隊管理辦法」,違紀情節重大者,將由紀律委員會審議懲處。若實施賽前集訓,必須參與集訓,並遵守「代表隊集訓管理辦法」,違紀情節重大者,將由紀律委員會審議討論決議,更換遞補。
-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