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年全國自由車公路錦標賽暨菁英排名賽-競賽規程
競賽資訊:
日期:民國103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(星期六、日)
地點:台東縣境公路、台東森林公園
檢錄時間與地點:11月23日(日),上午06:30,台東森林公園(馬亨亨大道)
參加資格:
(一)每位參賽選手僅可代表一隊參加,不得橫跨兩隊報名,經 發現將取消該選手參賽資格。
(二)每單位(隊伍)每一組僅限報名一隊參賽,不可重複報隊參賽。
(三)參賽年齡與分組:依據UCI規定青年組選手齒輪比,每一個迴轉不得超過7.93公尺。
組別 |
組別 代號 |
年 齡 別 /資 格 |
男子菁英組 |
A |
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為本會103年度選手會員者,18歲以上,民國85年以前出生者 (1996) |
男子青年組 |
B |
具中華民國國籍,15~17歲,民國86~88年以前出生者 (1997~1999) |
女子菁英組 |
C |
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為本會103年度選手會員者,18歲以上,民國85年以前出生者 (1996) |
女子青年組 |
D |
具中華民國國籍,15~17歲,民國86~88年以前出生者 (1997~1999) |
(五)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3年9月30日(二)止受理報名,以郵戳為憑。
報名辦法:
甲、報名費用:非本會選手會員500元,選手會員300元(持有103年選手會員證之選手)。
乙、報名採郵寄方式,請填妥報名表、切結書連同報名費(匯票或現金袋)以掛號依規定時限內逕寄報名地址,逾期或資料不齊全不予受理。請審慎填寫報名表內資料,報名後因個人因素無法參加者,視同棄權,恕不予退費。
丙、 報名地址: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160號(自由車場左側)(競賽組收),電話:(07)355-6978(電話報名恕不受理)。
丁、依國際自由車總會(UCI)安全條例之規定,凡參加競賽型比賽之選手,必須自行辦理保險,大會將辦理公共第三人意外責任險。
報到與領隊會議:
(一)辦理報到
(1)報到日期與地點:103年11月22日(星期六)下午14:30,台東復興國小會議室。
(2)各隊必須派代表或委託他人協助領取參賽用品與填寫參賽確認單,前一天必須完成翌日比賽項目的確認,否則不得參加比賽。
(二)領隊會議:
(1)日期與地點:103年11月22日(星期六)下午15:00,台東縣立復興國小會議室。
(2)各隊必須派代表或委託他人出席領隊會議,以免選手權益受損。
活動流程:
日期 |
時間 |
內容說明 |
地點 |
11/22(六) |
13:00 |
裁判報到 |
台東縣 復興國小 會議室 |
13:30~14:30 |
裁判團技術會議/裁判會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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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30~15:00 |
辦理選手報到、證件檢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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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00~15:30 |
領隊會議 (請各領隊務必參加,以免選手權益受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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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30~17:00 |
巡迴裁判競賽路線勘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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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23(日) |
06:30~07:10 |
選手檢錄 |
台東森林公園 |
07:15~07:20 |
貴賓抵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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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:20~07:25 |
參賽選手集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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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:25~07:30 |
貴賓致詞(鳴槍出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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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:30 |
比賽開始(A)男子菁英組(159KM公路賽) |
競賽路線 |
|
07:35 |
比賽開始(B)男子青年組(106KM公路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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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:40 |
比賽開始(C)女子菁英組(106KM公路賽) 比賽開始(D)女子青年組(106KM公路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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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:30 |
頒獎典禮 |
台東森林公園 |
|
15:00 |
活動結束 |
個人公路賽路線:
組別 |
組別 代號 |
競賽路線 |
競賽 距離 |
男子菁英組 |
A |
台東森林公園(馬亨亨大道) (起點)→左轉志航路一段(台11乙)→右轉更生路(台9線)→綠色隧道→卑南遊客中心→初鹿→巒山村(台9線350.5K)右轉(197線)→星星部落→197線59.6K右轉(台11乙)→石川部落→右轉中華大橋→中華路→右轉馬亨亨大道→東森林公園(馬亨亨大道)(終點),每圈53公里,環繞3圈。 |
159KM |
男子青年組 |
B |
台東森林公園(馬亨亨大道) (起點)→左轉志航路一段(台11乙)→右轉更生路(台9線)→綠色隧道→卑南遊客中心→初鹿→巒山村(台9線350.5K)右轉(197線)→星星部落→197線59.6K右轉(台11乙)→石川部落→右轉中華大橋→中華路→右轉馬亨亨大道→東森林公園(馬亨亨大道)(終點),每圈53公里,環繞2圈。 |
106KM |
女子菁英組 |
C |
台東森林公園(馬亨亨大道) (起點)→左轉志航路一段(台11乙)→右轉更生路(台9線)→綠色隧道→卑南遊客中心→初鹿→巒山村(台9線350.5K)右轉(197線)→星星部落→197線59.6K右轉(台11乙)→石川部落→右轉中華大橋→中華路→右轉馬亨亨大道→東森林公園(馬亨亨大道)(終點),每圈53公里,環繞2圈。 |
106K |
女子青年組 |
D |
台東森林公園(馬亨亨大道) (起點)→左轉志航路一段(台11乙)→右轉更生路(台9線)→綠色隧道→卑南遊客中心→初鹿→巒山村(台9線350.5K)右轉(197線)→星星部落→197線59.6K右轉(台11乙)→石川部落→右轉中華大橋→中華路→右轉馬亨亨大道→東森林公園(馬亨亨大道)(終點),每圈53公里,環繞2圈。 |
106 |
規 則:
採用國際自由車總會最新之公路規則及大會特別規則進行。
獎勵辦法:
(一)團體總錦標:錄取優勝前三名隊伍頒給團體總錦標獎盃各乙只。
(二)個人獎勵:各組錄取前六名,一至三名頒發獎牌、獎狀,四、五、六名發給獎狀。
(三)成績計算:團體總錦標:各組前6名按7、5、4、3、2、1之積分累計,有兩隊以上積分相等時,則以第一名多者優先,如第一名相同等,則以第二名計算,餘此類推,若完全相同能判定時,其名次並列,其所遺留之名次不遞補。
菁英排名採計方式:
(一)每場選拔項目分數
名次 |
一 |
二 |
三 |
四 |
五 |
六 |
積分 |
7 |
5 |
4 |
3 |
2 |
1 |
名次 |
一 |
二 |
三 |
四 |
五 |
六 |
積分 |
14 |
10 |
8 |
6 |
4 |
1 |
(三)菁英排名採計說明:
自103年1月1日起,採每場選拔項目的給分標準累計(7,5,4,3,2,1),但最近選拔項目該場加權給分以倍數計之(14,10,8,6,4,2),有效計分方式以選拔當日往前計算一年內之效期,如最近一場比賽客觀項目有設定標準,則達標者優先錄取國家代表隊。
器材服裝:
參賽者須戴符合安全規定的自由車專用安全帽,使用傳統彎把的公路車,不得用低風阻把手(休息把)、牛角把手(個人計時賽除外),車輛必需有剎車系統,裝備不合規定者,不得出場比賽。
頒獎典禮:
(一)頒發優勝前三名,優勝選手必須穿著整齊運動服與運動鞋親自出席頒獎典禮,無故不到者,將取消名次及成績,由下一位選手遞補。
(二) 頒發團體總錦標,優勝隊伍務必派代表整齊運動服與運動鞋出席頒獎典禮,無故不到者,將取消團體總錦標名次,由下一隊遞補。
申 訴:
(一).程序 ─ 應由單位領隊或教練,於30分鐘內,簽字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,並以審判委員會判決為終決,提出申訴,同時繳交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整,申訴不成時沒收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。
(二).不得當場質詢裁判,以維競賽之進行。
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。